离职员工穿工作服深夜“回家”,竟是为了行窃老东家

  
2025-05-08 10:10:4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近日,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破获一起盗窃案,没想到的是,行窃者竟然是该公司离职员工。


五一大假前,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普兴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报警,称公司在厂区存放的多种铜件被盗。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

办案民警调取该公司监控后核实,4月17日23时许,有一陌生男子进入该厂房偷盗物品。经统计,被盗物品系各种铜件约70公,价值5000余元。随后,普兴派出所将该案件立为刑事案件侦查。随后,办案民警进行现场勘查,在调取多日的监控视频后,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向某。立案侦查次日上午,民警根据线索在成都市双流区学士路某小区将向某挡获。

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利用之前在此上过班的便利,用公司原来发的工服作掩护,于今年4月多次进入公司厂房内盗窃铜件的犯罪事实。向某交待,他已将盗窃来的铜件销赃并获利17400余元,赃款已被挥霍。

审讯过程中,向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目前,警方正在为该企业进行追赃挽损。

公安提醒:

存放贵重物品的库房要加强防范,安排安保人员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逻。一旦发生被盗事件,要第一时间报警,以便能快速破案追回被盗财物。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