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执行,强化执行效果,保持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行为的常态化高压态势,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凡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调查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具体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秦玉川,男,1972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河天河大道395号24栋,公民身份证号码:510125197208193812。
二、悬赏金额
依据提供的财产线索,本案执行变现或以物抵债实现金额,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62728元及利息)。
三、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止,若本案于2026年4月27日前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法官
联系电话:19119533834(以短信、微信方式发送)
联系地址: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
(都江堰法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