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执行不停歇 奔赴异地扣车辆

  
2025-04-25 14:25:00
     

 

“您好,这里是长宁县法院执行110警务指挥中心。”

“我在高县找到被执行人的车了,你们快来!”

“保持联系,马上出警!”

4月23日临近下班时,长宁县法院“执行110”接到了申请人苟某某提供的关于被执行人刘某某的财产线索,随即连线高县法院“执行110”,请求先行派警协助扣留被执行人刘某某的车辆。案件承办法官周霞也在第一时间组织干警赶往高县,并于当晚冒雨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的沃尔沃车辆一台。

在苟某某与刘某某、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某偿还苟某某借款本金36400元及案件受理费355元。然而,刘某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苟某某遂向长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申请人苟某某向法院提供了刘某某名下有一辆沃尔沃轿车的财产线索,长宁县法院依法裁定对其车辆进行了查封并责令刘某某限期交车,但由于车辆下落不明,无法实际扣押到位。

4月23日下午,苟某某在高县某KTV场所门口发现了刘某某的车辆后,随即拨打长宁县法院“执行110”电话举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立即出警赶往高县,在高县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了刘某某车辆,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

经过法官一番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刘某某当场履行了17000元,并承诺近期将积极筹钱偿还剩余案款,若未能按期履行则由法院对其车辆进行拍卖处置。(侯泽容)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