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近日,彭州法院通过发出“预罚款通知书”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所涉两案的全部案款40万元。申请人唐某送来一面写着“公正执法显神威 执行款项终到手”的锦旗,对法院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该案中,被执行人仉某因借款纠纷先后被管某、唐某申请强制执行,两案执行标的达40万元。执行中,因仉某的母亲对其中一笔30余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法院遂依法查封了仉某母亲名下的房产。执行干警依法传唤仉某到场,调查询问后发现其有工资收入、具有履行能力,但未承诺具体还款时间。综合分析研判后,法院当即向被执行人仉某发出预罚款2000元的通知书,督促其限期履行。最终,在执行干警的教育引导下,促使仉某及其母亲快速凑齐并履行了两案的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