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恋爱之名向多名女性索要钱款,法院这样判!

  
2025-04-23 17:30:37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近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一男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女性,并虚构自己有房产、车辆、经营生意等事实让女性对其产生信任,与多名女性发展恋爱关系后,虚构理由向多名女性索要钱款用于挥霍,最终,该男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张某无固定工作,在2021年至2023年10月期间,张某通过“Soul”等社交软件树立自己在成都有房产、车辆、企业的人设,先后结识多名女性,并发展成恋爱关系。在获得对方信任后,张某先后以解冻银行卡、父亲生病、周转资金、父亲去世需要处理后事等借口骗取四名女性共计19.8万余元。经查明,张某在成都无房产,名下无车辆,其父亲也未生病去世。2024年4月,张某被挡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务,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的指控成立。综合张某犯罪情节、犯罪后果及归案后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最终法院做出前述判决。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