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桥梁无安全防护、公交车站台堆废砖块……政协+检察协同监督共画公益保护“同心圆”

  
2024-06-25 15:51:39
     

在建桥梁施工区,未在明显位置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域暂停施工后未做好现场防护问题,排除安全隐患。公交站附近的路边空地内,堆积了大量废弃的砖块、石膏板、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6月25日,记者从华蓥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华蓥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对两个案件整改成效在华蓥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公开听证,政协委员对整改成效予以认可,一致同意对该案终结审查。

华蓥市东风路18号附近的在建桥梁施工区域未完全封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4年4月,政协华蓥市委员会向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书面移送该案线索,反映华蓥市东风路附近一在建铁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收到线索后,华蓥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一同开展实地走访并调查取证。经查,位于华蓥市东风路18号附近的在建桥梁施工区域未完全封闭,桥梁两端围栏均存在1米以上缺口,完全可供1名成年人通过,桥面呈网格状凹凸不平,桥面两侧无护栏,现场勘验时仍有附近居民从桥面通过,且该处桥梁距离华蓥市双河第三小学不到400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赓即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华蓥市东风路18号附近的在建桥梁施工区,未在明显位置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域暂停施工后未做好现场防护问题,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2024年6月6日,在建桥梁施工区域已完全封闭,桥梁两端缺口已修复,在施工区域明显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安全隐患已消除。

位于华蓥市古桥街道游击队公交站附近的路边空地内,堆积了大量废弃的砖块、石膏板、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2024年5月,政协华蓥市委员会向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书面移送该案线索,反映华蓥市游击队公交站附近一空地内堆放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收到该案件线索后,华蓥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一同开展实地走访并调查取证。经查,该空地为某项目弃土场,由于未设置围挡,位置紧邻路边,出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废弃的砖头、石膏板等建筑垃圾清晰可见,从现场堆放垃圾数量及痕迹来看,此处堆放建筑垃圾的情况已持续一段时间,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华蓥市人民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该地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保护周边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

2024年5月17日,该空地堆放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成,弃土场入口处设置了路障和“此处严禁倾倒弃土建渣”警示牌,整改已全部完成。

据悉,2024年上半年,华蓥市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主动向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书面移送2件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通过“政协+检察”协同监督模式,同向发力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赋能检察公益保护工作。

(谢晓峰 申巧容 文/图)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