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兄弟明算账,莫让旅途成“绝交路”

  
2024-05-07 14:43:05
     

刘沙 蔡美燕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成为近年来的旅游热词,然而,若未提前做好相关攻略或者未明确相关费用分担方式,不仅会导致旅游体验不好,甚至有可能使“兄弟旅途”变成“绝交旅途”。近日,都江堰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旅游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最终,法院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判决被告支付旅行费用六千余元。

侯某与杜某系好友兼同事,2023年5月,侯某与杜某等4人相约到新疆等地游玩并建立了微信群。出行前,双方并未明确旅行费用分担方式,游玩中产生的相应费用共计十万余元。旅行结束后,侯某通过微信群向其余3人告知了费用支出情况,其中另外二人均向侯某支付了相关费用,但杜某却认为,在游玩中自己并没有参与其中某次高达五千余元的聚餐活动,且游玩前双方并未约定费用分担方式,因此自己不应当按照“AA”制的方式分担费用。双方因费用的分担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侯某将杜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首先,侯某与杜某等人约定共同游玩,在游玩前,各方就游玩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未约定如何分担,但侯某在游玩中确实先行垫付了相关费用,游玩后,侯某明确了几人应承担的游玩费用,因此侯某与杜某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其次,杜某声称在最后一次的聚餐消费中自己先行离开并未参与,但并未提交相关证据;最后,杜某在否认侯某垫付费用的情况下,又向侯某支付了部分费用,其说法前后矛盾。最终,法院判决杜某向侯某支付相关费用六千余元。

法官提醒:

著名小说《围城》中曾有一段经典的对白:“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行。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随着旅游产业的复苏,和朋友、恋人相约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成为年轻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做好旅行攻略固然重要,提前“约法三章”也同样重要,否则“旅途变绝交途”,不仅没有良好的旅行体验,更可能失去友情、恋情。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