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泥鳅钓鱼 广安邻水一男子被抓

  
2023-11-07 19:20:54
     

张某某在邻水县城南镇磬明村御临河磬滩桥岸边,使用泥鳅打窝、泥鳅钓鱼的方法进行水产品捕捞,11月7日,记者从邻水县公安局获悉,张某某被邻水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查扣矶竿一根、路亚竿一根、泥鳅30余条,查获渔获物翘嘴、鲶鱼共计10.6千克。目前,张某某已被邻水县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3月,郑某等人在邻水县九龙镇秦家湾河流处,用渔网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已向人民检院提起诉讼。

今年5月,包某、刘某在邻水县八耳镇一天然流域用活体泥鳅进行垂钓,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今年8月,周某以电鱼的方式,在邻水县袁市镇河流内进行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何不能使用“活泥鳅”钓鱼?

随着钓鱼的普及,一些“钓鱼人”为了达到目的,追求刺激,大量采用泥鳅、虾类等活体水生物作为窝料、饵料诱集鱼类进行垂钓,由于泥鳅等对鱼类的吸引力巨大,会过量掠夺渔业资源,破坏水体生态环境,所以这种“野蛮式”掠夺水生生物资源的钓法危害极大,也可以说是一种灭绝性的钓法,看似垂钓实为非法捕捞,属于明文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

什么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非法捕捞会受到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提示,非法捕捞对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安机关将始终对此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凡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刘睿楠 申巧容 文/图)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