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10月13日,记者从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获悉,为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法治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该院院长卿卫华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340万元。
▲雁江法院院长卿卫华(左)在现场调解金融借款纠纷案
原告资阳市某银行与被告王某前后共签订三份借款合同,被告分别于2021年11月26日向原告借款135万元、2021年10月13日向原告借款160万、2021年12月10日向原告借款45万。上述借款均已到期,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遂向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依法支持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调解前,卿卫华对涉案的卷宗材料进行了仔细查阅,并就法律关系、案情细节和主要难点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提纲。整个调解过程规范、有序、高效,通过反复沟通、释法说理,最终被告与原告双方达成和解,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调解了这起金融借款涉案金额340万元的合同纠纷案。
近年来,雁江区法院院长卿卫华通过以员额法官身份办理案件,充分发挥“领头雁”效应,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雁江区法院1-9月份院庭长受理各类案件6230件,办结4992件,占全院已结案件50.16%。
据悉,下一步,雁江区法院将继续常态化推进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制度,强化示范引领,激发全院员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强化务实、高效的司法作风,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促进审执质效再提升,奋力推动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