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油市司法局大康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得到实际履行,达到了调解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大康镇陈塘关村全某某与王某某因琐碎之事发生口角,上升到肢体冲突,全某某用木棒击打王某某致其受伤住院。王某某出院后,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再次发生矛盾。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大康司法所立即介入,积极参与调解。
经调查,全某某和王某某家庭经济都很差,都属于独居老人。全某某属于外来女婿,性格较孤僻,平时与村里其他人交流较少。经过大康司法所和江油市检察院联合调解,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全某某当面向王某某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其医疗费等7000元现金,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和。
( 赵敏 赵欣 陈丽华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