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刘冰玉
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彭州法院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回访涉家庭暴力案件当事人等系列活动,用法治为妇女群众“撑腰”。
【法治宣传讲座】
彭州法院“全国先进工作者”祝增巧一行于3月6日、3月7日分别来到丹景山镇花溪村、彭州市行政中心广场开展以“妇女维权”、“建设法治彭州·巾帼在行动”为主题的两场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祝法官向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妇女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大家树立法治意识、提升维权能力。祝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群众们进行家庭文明建设的分享和交流,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群众们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接触法律宣传,学到了许多对自己有益的法律帮助。
【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7日,彭州法院在受理案件2小时内向一名家暴案件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6日,来丽春镇探望其丈夫的李女士,因家庭琐事被其丈夫张某多次殴打,导致李女士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李女士立即报警,丽春派出所向张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民警走后,二人又起言语冲突,李女士感到张某对其报警一事有所不满,遂联系丽春镇妇联,当地妇联立即启动反家暴“联响”机制,联系到彭州法院丽春法庭熊熠法官,熊法官引导李女士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快速立案并对证据进行审查,当日即找到张某进行训诫,并对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防止张某再次实施家暴行为,熊法官同时向当地妇联、派出所及张某工作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切实夯实人身安全保护令效果。
【回访涉家庭暴力案件当事人】
家住通济镇海窝子社区的李某(化名)因家庭琐事遭受丈夫的暴力对待,李某遂向彭州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为跟踪回访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效力,在妇女节来临之际,彭州法院祝增巧专委、阳友利庭长到李某家中进行回访,了解其家庭生活现状,并为其送上节日关怀,鼓励她积极面对生活,培育和经营好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