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政法“她”力量】隆昌检察:始终把“她”放心上 为女性权益保护撑起 “法治蓝天”

  
2023-03-08 16:44:14
     

周成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余力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切实做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3月7日下午,隆昌市检察院联合隆昌市妇联组织举办“维护妇女权益座谈会暨法律法规培训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传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范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妇联主席谢文晶及各镇(街)妇联专职副主席受邀参会。

会上,市检察院通报了近两年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组织学习了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参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更好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作了交流发言。

市妇联主席谢文晶强调,市妇联将立足工作职责,组织建立协作机制,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加强对困境妇女儿童的关爱。全体妇女干部要善于依法维权;善于联动部门;善于用情关爱,以法治思维共同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实现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效果最大化。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传玉指出,市检察院将聚焦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践行和完善“检察+妇联”工作机制,为妇女事业发展、妇女权益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保护妇女权益;二是突出弱势群体,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三是加大救助力度,解决妇女困难;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合力。

座谈培训会结束后,市检察院向参会妇女同志送上鲜花,祝愿她们节日快乐。

“检察机关与妇联一同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暨法律法规培训活动,能够帮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加了解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我们一定把今天学到的内容用在具体工作中,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参加座谈培训会的古湖街道妇联专职副主席张邦莲表示。

自2021年以来,隆昌市检察院坚持从最有利于保护女性权益角度开展案件办理和诉讼监督,共办理侵害女性权益犯罪案件64件93人,向11名生活困难的女性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11万元。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就困境妇女儿童保护与市妇联共同会签《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不断推进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大格局,为女性权益保护撑起“法治蓝天”。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