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余力
近日,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黄园等10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授予王伶俐等189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四川省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等100个单位“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隆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授予“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