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变“房车” 出门就遭起【视频】

  
2023-02-06 15:50:41
     

卢晓 苏勇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唐万贵

家住攀枝花市西区新庄的市民王平(化名),购买了一辆电瓶车,却又嫌弃驾驶电瓶车被风吹雨淋太阳晒,于是便将电瓶车改装成一辆电动“房车”。1月26日,当他驾驶改装好的“房车”出门时,被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交警大队查获。

据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雪峰介绍,1月26日晚,他与民警黄东松开展夜间巡逻。22时许,他们巡逻至攀西商厦立交桥附近时,突然发现一个透明的塑料房子在往新庄方向快速移动。仔细一看,却是一辆非法改装的电瓶车。

该非法改装电瓶车在车身外围加装了一圈宽约有1.5米的塑料透明薄膜,不仅在车内晾有衣服,并且贴有“一路平安,只能追我,不能亲我”的字样,阻碍视线。

经民警询问,驾驶员王平说他家住西区新庄,去年购买了这辆电瓶车,虽然经济实惠方便出行,但却饱受风吹雨淋太阳晒的痛苦,与是自己找来塑料薄膜、木头、铁丝等材料,非法改装成一个可以遮风挡雨不被太阳暴晒的“房车”。当天晚上,他第一次驾驶该车到朋友家去玩耍,没想到却被民警查获。

民警当场责令驾驶员王平将该车的违法改装进行了拆除,并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

在此,攀枝花市交通民警提醒广大:电瓶车作为较简易的交通出行工具,属于非机动车,每一辆出厂的电瓶车都是合乎国家的相关标准的,私自非法改装电瓶容易造成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私自非法改装加宽、加高车辆,容易导致骑行车时,出现遮挡视线、难以控制车辆、制动刹车困难等情况,从而造成骑行者本身以及周围行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不得非法改装电瓶车。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