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月12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3年2月12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解除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后,成都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时间由现在的工作日6:00至22:00恢复为工作日7:30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