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道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郝飞
“感谢剑阁县检察院,感谢检察官,这两万元钱捂热了我受伤的心,凝聚着两地检民情,抚慰了两代军人的魂,我儿子表示要在部队安心服役,报效祖国。”远在千里之外的刘某某用朴素真挚的话语表达了对检察官为民办实事的感激之情。
近日,剑阁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来自司法救助对象刘某某千里邮寄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急民之所急 担当作为敬业正直解民之所难”锦旗,对剑阁县检察院救助困难退役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表示衷心感谢。
据悉,该案线索系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通过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发现,发现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及时与负责案件管理、刑事检察业务的检察官沟通协作,互通信息,分析案情,并联系被害人家属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展“云协查”。
经调查核实,2018年6月,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人高某某驾驶重型货车从河北到成都,行驶至剑阁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致搭乘该车的同乡关某某当场死亡。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高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后高某某逃逸,2022年8月被抓获归案,后被剑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高某某无赔偿能力,未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关某某系退役军人,家有五口人,家庭经济来源全部来自关某某外出打工和妻子刘某某在家务农的微薄收入,其子于2022年8月才应征在海南省某武警总队服役,还有高龄双亲需要赡养。关某某遇害导致家庭经济收入中断,生活更加困苦。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刘某某系退役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因案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遂主动告知被害人家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被害人在通过诉讼未获得有效救济后,向该院申请司法救助。该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审查,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加大救助力度,优化办理流程,优先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