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一扫,原来是假冒产品……

  
2023-02-24 15:32:27
     

苏勇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唐万贵

记者23日从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东华市场监管所在一校园周边小卖部进行执法检查时,使用手机扫一瓶“海飞丝”去屑洗发露二维码时,发现该产品是假冒产品。


当天上午,该所执法人员围绕“春雷行动2023”,以“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为行动主题,在对炳三区某中小学校园周边的小卖部进行现场检查,见一小卖部的货架上摆放有一瓶“海飞丝”去屑洗发露(怡神冰凉型,净含量400毫升,广州某公司生产,限期使用日期:20210809)在销售。同时发现洗发露瓶身的背面赋有商品二维码, 执法人员随即用手机进行扫描,却出现下列内容:“该产品为假冒产品或过期产品”。

执法人员随即对当事人的涉案商品进行了扣押封存,同时拍摄了现场照片,并向商标所有人广州某公司发出了协助调查函。2023年1月3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海飞丝”洗发露进行了鉴定,经鉴定,其销售的上述“海飞丝”去屑洗发露非该公司产品,属于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遂于2023年1月9 日立案调查。

调查中发现,上述假冒产品是经营者于2020年12月从一流动商贩处购进,其购进价格明显低于正常购进渠道的进货价格,且不能提供涉案商品的购进票据和销售票据。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商品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