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已增至7所  广安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2023-01-05 15:50:26
     

蒲星 宋隆治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雍剑波

1月5日,记者从广安市司法局获悉,凭借领先的硬件设施与扎实的软件资料,广安市前锋区大佛寺司法所、武胜县万隆司法所、华蓥市阳和司法所等3个司法所荣获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称号,全市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已增至7所。

广安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广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明确责任,以最强合力抓创建。广安市司法局精心制发《广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纷纷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科(股)室和申报创建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摸排问题、细化措施、解决创建难点,业务科(股)室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档案、量化指标,倒排时间节点,创建申报司法所探索创建经验、落实抓好创建具体工作,分步推进,切实让创建工作有人有责,让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明确标准,以最高要求抓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难点不仅是硬件条件高,更在于软件资料多。明确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点位后,前锋区司法局等单位主动对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创建工作得到全面支持。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积极对上争取,对今年拟创建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外观形象和内置装修进行全面打造,实现标识明显,制度规范上墙。特别是阳和司法所原办公场所设置在镇政府大院内,经华蓥市司法局多次协调后将办公场地置换到一楼临街门市,进行全面升级打造,功能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更加便民。

明确措施,以最大力度抓创建。2022年,全市共有10个司法所申报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根据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验收标准,广安市司法局派出专人,先后50余次赴县(市、区)司法所现场指导创建工作、督促工作进度,协调下拨专项资金15万元。各县(市、区)司法局针对创建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按照省司法厅规定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标准,对标对表自查自评,不断完善基本建设软件资料,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共计投入资金约70万元。

下一步,广安市司法局将持续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为平安广安、法治广安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