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唐某平在禁渔区、禁渔期内多次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获利。1月6日,嘉陵公安森林警察大队联合特巡警大队、曲水派出所,对嘉陵江流域非法捕捞线索进行摸排,对重点部位开展蹲守。通过缜密摸排、通宵蹲守,在河西镇嘉陵江流域现场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挡获嫌疑人两名。
1月6日凌晨,王某和唐某平在嘉陵区河西镇瓦窑沟段的江面使用层网,捕获鱼获物3.55kg,经农业农村局认定,王某和唐某平使用的网目内径尺寸小于20mm,属于禁用工具。王某和唐某涉嫌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从2021年起,王某和唐某多次在嘉陵江非法捕捞水产品,鱼获物用于销售,销售鱼获物获利两千余元。两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嘉陵分局已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唐某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为强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自南充市“砺剑2023”专项行动部署会召开以来,嘉陵森警大队全员上阵,轮班值守,联合渔政执法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向电、毒、炸等严重影响渔业资源发展、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宣战。为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增长水生生物资源,有效恢复水域生态功能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