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召开1月党建月会(扩大)会

  
2023-01-13 15:04:10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深化“筑底强基·凝聚民心”党建工程,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1月9日,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召开1月党建月会(扩大)会,会议由该院副检察长张建国主持,全体党员干警、聘用制书记员参加。  


     

会上,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新年贺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省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州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党建领导小组2022年第二次会议精神,以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应勇副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通报了《中共西昌市纪委关于给予张革、徐平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党总支和第一、二支部书记分别汇报了12月党建工作情况和1月工作安排,联系支部的党组成员针对总支和支部工作情况作了分析点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专门就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作出了重要安排,抓好抓实党建工作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会议要求,全院党员干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真学实学、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推动检察工作实践。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定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西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根据方案推动实施“筑底强基”“阳光权力”“新风培塑”“廉洁润心”四大工程,全力推进党建筑廉、监督固廉、正风促廉、文化养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树牢公平正义、廉洁守法的思想根基,切实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切实加强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杜绝干警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处分处理情况发生。

(西昌检察宣)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