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土地种植中药材  却拖欠租金后被村委会告上法院

  
2023-01-19 11:58:26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曾昌文

某公司租赁农村土地20年来种植中药材等苗木,但因期间拖欠部分年限的租金,被村委会以拖欠租金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由于苗木的生长期较长,如果解除合同,势必会影响到苗木将来的价值甚至直接变成没有价值的“废草”,该案该如何处理?近日,邛崃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拖欠租金479569.5元。

2007年9月21日,马某村村委会与某西公司签订《成都市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将平乐镇某村202余亩土地流转给某西公司用于中药材等苗木的种植,流转期限自2007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流转费用按每年每亩400市斤中等玉米的价格折算后支付,付款时间为半年一付。自2009年开始,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变更支付时间为一年一付。在租赁期间,某西公司欠付了2015年3月至2019年3月的租金356136元及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的租金。在催收无果后,马某村村委会便以某西公司欠付租金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成都市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将土地复耕还田后返还,同时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实际复耕还田期间的占用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某西公司与马某村村委会签订的合同长达20年,并且支付了2015年3月以前及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的租金,虽然存在长期拖欠租金的行为,但其并不存在连续性长期拖欠租金的行为,且某西公司所种植的中草药等苗木的生长周期较长,若贸然解除合同返耕将造成双方利益严重失衡,且我国正处于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应当给予提供中草药原材料的企业更优良的营商环境,共克时艰。对于欠付的租金,除了已经确认的356136元以外,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的租金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及参照博亚和讯网发布的2022年3月31日四川成都区域玉米的平均站台价格,确定按照1.525元/斤的中等玉米价格进行折算,合计为123433.5元。

最终,法院判决某西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马某村村委会租金479569.5元,驳回马某村村委会其他诉讼请求。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