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铸魂 铁纪担当】凉山中院院长袁俊鹏公开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案件

  
2022-12-02 07:57:19
     

贾力超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唐万贵

12月1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袁俊鹏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越西县原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张某某受贿案。州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冯成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审判长袁俊鹏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环节,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以及争议焦点进行质证和辩论,各环节衔接紧凑,条理清晰,程序规范,依法查明了案件事实。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利用担任布拖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销售、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请托人所送现金人民币共计491万元。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9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某某在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庭审取得良好效果。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将由州法院交付执行。为切发挥以案示警作用,凉山中院对接凉山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直工委、州公安局等部门代表10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组织17县(市)基层法院干警远程旁听庭审,切实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进一步警示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真正达到“庭审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