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府院聚合力  联动促执行

  
2022-12-09 15:31:24
     

近日,古蔺法院在乡政府的协助下,成功为申请人执行到位多年未收到的工程款。

申请执行人詹某某在与被执行人刘某某于2015年修建并交付了房屋,但刘某某一直未向詹某某支付相应的房屋工程款,詹某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刘某某向詹某某支付建房工程款47462.9元。但在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并未按时支付相应的建房工程款,詹某某于2018年向古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刘某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人员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12月,申请人詹某某向古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在收到恢复执行申请书后,执行法官立即赶到被执行人刘某某住所地乡政府,对刘某某的财产进行了核实,并在乡政府的协助下找到了刘某某。被执行人在见到执行法官后,仍以暂无能力履行为由拒不履行案款,执行法官遂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刘某某在法院强制措施的压力下,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并立即支付了全部案款。至此,在乡政府的协助下,这件长达4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下一步,古蔺法院将继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依托“法院+政府”“执行员+网格员”模式,深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执行质效,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蒋治林)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