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曾昌文
为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出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以构建四大检察职能高效协同,强化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合力。
为持之以恒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回稳向好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新津区检察院检察长阮毅三次带队深入新津各产业园区充分调查研究、走访区工商联,并结合民营经济作为新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的特色,经院各部门和院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多次修改、检委会充分讨论,最后提请院党组决定出台此《意见》。
《意见》共分为总则、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及附则四个部分共23条,重点围绕“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聚焦新津区数字经济建圈强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能动履职服务新津公园城市建设,强力推动形成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合力。
《意见》主要具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提升法律监督职能,对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加强立案监督和两法衔接,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重点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从严追诉,对涉犯罪民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慎追诉;对侵犯民营企业民事权益的可支持起诉及行政争议化解,确保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坚持创新探索,扩大企业合规工作开展范围及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四是坚持检企协同网络服务,设置检企网络服务直通车微信二维码功能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五是针对涉案民营企业管理漏洞开展一案一检察建议工作,促使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新津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意见》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能动履职,有序引导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为新津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提供专业化、立体式、全方位的保护,减少和预防民营企业犯罪,全方位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