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营山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目前,四人已被该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11月22日,营山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大庙乡龙滩河毒鱼”的警情后,立即指派县局森警大队联合辖区新店派出所迅速开展侦查。民警到达现场后,犯罪嫌疑人已逃离,遗留大量作案工具在现场。经过三小时摸排走访和视频追踪,在县局合成作战室的支持下,于当晚和次日先后将四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查明:11月21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李某、唐某三人到大庙乡锣鼓村“龙滩”河边(天然流域)采用扎河堰、抽水机抽水、撒旋网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因嫌捕鱼量少,为获得更大利益,三人商量以下毒的方式捕鱼。次日上午,郭某、李某、唐某、杨某将在农资店购买的“甲氰菊脂”及网上购买的“二甲基-β-丙酸噻亭”投入大庙“龙滩”河中,造成大量鱼类死亡。被路过的群众报警举报,迅速逃离现场。
犯罪嫌疑人郭某等四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四人已被该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魏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