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 被执行人到法院“砸钱”……

  
2022-12-20 16:33:36
     

“你们不是要钱吗!拿去!拿去!拿去!”近日,被执行人黄某情绪激动地来到宜宾市南溪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将手中的钱扔到了执行法官办公桌上。

原来,自2016年开始,居住在某小区的黄某就因其厨房、阳台、客厅等多处漏水问题,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沟通处理,但未得到有效解决,致使其房屋墙面及部分家具受损。自此,黄某便以物业公司不作为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累计欠费8000余元。经法院判决,黄某需支付物业服务费8000余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黄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向法院报告财产。经查询,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黄某银行账户及微信账户,但所冻结金额不足以清偿案件标的。发现微信无法正常使用后,黄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但其表示不服判决,不会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向黄某释明法律后果,并电话传唤其到法院配合执行。

12月15日,黄某刚到法院就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其始终认为房屋漏水问题系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导致,自己不交纳物业服务费占“理”。经执行法官再三劝解、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后,黄某拿出随身携带的8000余元现金扔到办公桌上。见此情形,执行法官立即进行制止,随即对黄某开展训诫,并向其释明主张权利的有效途径。

经训诫,黄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不当,表示今后会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随后,执行法官为双方办理结案手续,该起物业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黄茂)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