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丢烟头引发火灾 自贡一男子被罚300元

  
2022-12-22 15:04:15
     

何轶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建民

“派出所吗?这里山上烧起来了,快来扑火。”近日,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仲权派出所接到一群众报警报称:在自流井区飞龙峡镇新国村3组的山坡上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接警后,自流井分局仲权派出所民辅警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在当地村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火势得到有效控制,被成功扑灭。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当日下午,当地村民王某宽到自流井区飞龙峡镇新国村3组(小地名"大寨子"),在自已管理的水库旁山林内休息时,因疏忽大意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入林间地面枯叶内,后引发火灾。经自贡市自流井区自然资源局鉴定:当天的山火过火面积为:16.37亩,违法嫌疑人王某宽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违法嫌疑人王某宽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王某宽系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在发现引发山火后还主动参与灭火并报警。近日,自流井分局仲权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王明宽给子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