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武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家属开展了司法救助工作,向被害人女儿张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张某某十分感激,将一面“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大红锦旗赠送到办案检察干警手中。
张某甲故意杀人案由平武县公安局移送平武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该院第三检察部审查受害人家属张某某初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第三检察部干警及时前往张某某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并协助申请司法救助。张某某于2022年11月25日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经审查申请人张某某是本案受害人女儿,系独生女且未成家,家中还有长辈需要照顾,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家中目前已无其他经济来源,难以维持家庭生活正常开支。
平武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从快为张某某申报司法救助金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及时将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发放到位。同时,该院对相关司法救助政策进行了宣讲,并告知申请人张某某,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仍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都会竭力给予帮助、关怀,让救助申请人切身感受到了司法关怀和检察温暖。
(刘玉莲 鲜皓 赵银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