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烈日当空的炎炎夏日和天气多变的雨季,遮阳伞(雨篷)备受电动(机动)两轮车车主青睐,每当交警蜀黍耐心讲解遮阳伞(雨篷)危害时,车主们往往不屑一顾,认为一个小小的电动(机动)两轮车,能带来多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呢?
11月1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0月11日早上8时许,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雁江区国道321线迎接镇加油站外,一辆川M号牌轻便电动摩托车与路边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两名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直属二大队巡逻二中队民警王捷及事故中队民警饶发威火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勘察处置,走访了现场围观群众,并调取了路口监控视频。
经查,川M号牌轻便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杨某,雁江区人,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上完夜班的杨某驾驶非法安装了遮阳伞的川M号牌轻便电动摩托车,由城南大道安井食品厂往祥符镇方向行驶。由于刚上完夜班,杨某极其困倦,加上非法安装的遮阳伞遮挡视线,当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视线模糊不清的杨某将道路旁与其同向、正常行走的两名行人撞倒在地。
不幸的是,两名受伤的行人其中一名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行人仍在住院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一定要考取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杜绝非法安装遮阳伞(雨篷)、疲劳驾驶、闯红灯、逆行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