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家具被“调包” 法院判决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2022-11-07 16:01:24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诗柯

买了附带家具家电的二手房,交房时却发现屋内原有的家具家电要么被搬走,要么被“调包”,卖方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近日,都江堰市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卖方赔偿买方损失23000元。

2022年4月24日,买方、卖方、中介方三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合同对买卖房屋的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其中第八条补充约定:房屋内的所有固定设施不变,大型家具家电都不搬走,卖方只带走私人随身物品,以视频为准。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依法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于2022年5月26日办理房屋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2022年6月1日,卖方通过将钥匙放房屋门口的方式进行交付。随后,买方与中介方发现屋内大型家具家电存在更换、拆除痕迹,经与视频核对,房屋内部设施设备确已发生较大变化。因三方协商未果,买方遂将卖方、中介方诉至都江堰市法院。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卖方赔偿买方损失23000元。

法官说法

买卖二手房应遵循诚信原则

承办法官表示,诚信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基础,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道德原则,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也是人的自由发展应有的品质。近年来,二手房交易活跃度不断提升,交易安全保障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交易各方应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从而促进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