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曾昌文
当事人送锦旗
法官到案涉房屋进行现场勘查
11月3日,成都市新津区某小区业主杨某在接收新购的房屋后,专程来到新津法院,向向承办法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杨某购买了新津区某商品房小区一户顶层住宅。交房时杨某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的情况,遂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进行修复后再交房。接到业主的反映后,开发商进行了修复,但一直未修复完毕,以致迟迟未交房。由于长期不能收房,杨某和开发商发生矛盾。近日,杨某将开发商诉至新津法院,要求其尽快完成房屋修复并交付,同时赔偿自己的损失。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新津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并未简单就案判案。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案涉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不断调整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就修复方案达成一致并达成和解。
目前,开发商已对案涉房屋修复完毕并取得杨某认可,双方顺利完成房屋交付手续。杨某对新津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工作做法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