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诗柯
近日,都江堰市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害人通过网络认识被告人肖某文,让其帮忙“做法事”,退钱过程中被骗,被告人肖某文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
2021年7月,被告人肖某文与被害人通过微信相识,后被告人肖某文虚构自己可以帮助被害人“做法事祈福保平安”,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2000元。之后被告人肖某文又提出给被害人家人做“法事”,并称待完成“法事”后可以返还一半费用,被害人又转账4000元为其父母“做法事”。后来,被害人多次要求肖某文返款,肖某文却以各种理由百般推诿,并要求被害人支付返款手续费。通过这种方式,肖某文在后来的大半年里,又骗取被害人转款37万余元。
都江堰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予以处罚。肖某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肖某文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最终对被告人肖某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承办法官温馨提示,网络交友需谨慎,切勿轻信网友,切勿向陌生人转账,对于提供不同收款人的行为一定要心存戒备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