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合江:卖假证 遭刑罚! 

  
2022-11-14 14:20:16
     

“我这里不用考试,就可以办到特种作业操作证,我也办了的!都是真的,还能扫码验证的!”合江男子李某卖力营销自己手中的证件,于是找他购买证件的人还真络绎不绝,李某先后以1600元-2400元每张不等的价格予以出售,共计14张,从中获利了16000余元。


不考试就能办证,这样真的可以吗?事后,因东窗事发,致其卖出的证件无法扫码验证,遂有人报案,最终李某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到案后,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自愿认罪认罚。2022年10月,合江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李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权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最终李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心存侥幸,违反法律规定,李某终究也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泸法麒麟”普法小贴士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管理社会和公务活动的重要载体和认证依据,其制作和使用的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的依赖性,任何伪造、买卖,使用伪造或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均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在此,也警醒大家不要贪图捷径,只有靠真本事,通过正当程序获得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才能用得放心。

(合江法院  丁剑  陈湘)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