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挚的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帮助与关爱,帮我缓解了生活困难,让我的内心倍感温暖”,当申请人罗某某拿到国家司法救助金时,哽咽地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申请救助人罗某某是一起民事人身损害侵权案件的受害人,2020年4月25日晚,罗某某与工友程某某在共同租住的民房内因琐事发生争吵尔后发生打架致罗某某鼻骨骨折、面部裂伤,左结膜出血,因程某某无支付能力未得到赔偿,其本人作为残疾人,还有一位年迈的母亲共同居住,本人和妻子也没有固定的收入,妻子因病长期住院,3000元的医疗费用对其家庭来说也是一笔重要的开支,生活十分拮据,希望检察机关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他们解决当前的生活困难。
一起民事侵权案件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越西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通过查阅案卷、实地走访,经核实当事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积极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并及时向申请人发放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温暖和检察的关怀。
近年来,越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坚持符合救助条件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多元化救助的原则,有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越西检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