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陈博 文/图
连日来,金堂县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沱源风暴”执行专项活动,保障群众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近日,该院7名执行干警对高板街道一处“危房”,依法进行强制腾退,并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
记者了解到,该案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吴某某与申请执行人金堂县某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供销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高板街道的三间铺面租赁给吴某某,租赁期一年。后因隔壁房屋起火,导致该商铺严重受损,存在安全隐患,供销社通知吴某某不再续租。
合同期限届满后吴某某拒不腾退房屋,之后,供销社诉至金堂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吴某某却仍未按协议搬离腾退,遂供销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多次走访、约谈,吴某某仍未实际搬离。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金堂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强制腾退。经过前期协调部署,执行干警分组配合、各司其责,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法规、告知权利义务,对案涉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并有序搬离。案涉房屋现已顺利交付供销社,案件成功执结。
金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沱源风暴”正在进行时将对达成调解协议后,仍不履行的不诚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