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储备“购物狂欢币”,他们居然连狗都不放过

  
2022-10-13 12:20:55
     

张琳涛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陈博

夜晚,他们分工明确、暗“针”迷晕、铁钳剪链,两、三分钟不到,就能悄无声息地将一条狗“牵”走……近日,蒲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偷狗案,53岁的余某和24岁的雷某被当庭宣判,二人之所以偷狗卖钱,是因为嫌打工来钱慢,却又想参加电商购物促销活动。

据了解,余某与雷某每次偷狗,都会经过一次踩点,二人分工主要是由雷某驾驶车辆,余某利用毒针射杀,用钳子剪断铁链的方式,盗窃家养土狗数只,并将其以7-9元/斤出售他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到案后,二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酌定从轻处罚。经查被告人余某曾因盗窃电瓶车被判处刑罚,系累犯,酌定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余某、雷某拘役五个月和四个月,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表示,狗狗不仅是看家护院的好帮手,更是人们的“好朋友”,同时也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偷狗行为不仅伤害了人类与动物的情感,也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