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机关各部门及各交警大队负责人参会。会议由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刘刚主持。
会上,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文军组织学习了川安委会《关于全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修订的《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刘刚指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他要求,一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相关要求,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抓实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二要加强部门协作,特别是要联合市场监管、经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生产厂家、销售商家的执法检查,从源头杜绝不合规、不合法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同时不断完善部门之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制度,持续加大对上路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行为,违反规定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随意穿行等的查处力度。四要持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和提示、路面劝导,促进电动车驾乘人员主动佩戴好头盔,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周航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