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倩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建民
9月7日,本报全媒体记者从富顺县公安局获悉,富顺警方经过前期的侦查、取证等,一举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非法捕捞的各类河鱼河鲜480余斤,价值14000余元。
据介绍,富顺县公安局琵琶派出所在“百日行动”中,民警担负起沿江巡逻的任务,一晚,民警在沱江黄葛水电站附近,将正在从事非法捕捞作业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抓获。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禁渔工作不断深入,沱江野生鱼类在市场上几乎绝迹,野生鱼类价格飞涨,吴某某受利益诱惑,渐渐打起了捕捞沱江野生鱼类的主意。
据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交代,今年以来,他多次从沱江黄葛水电站附近非法捕捞水产品,并销售给从事鱼类生意的廖某某和罗某某,自己从中获利。警方顺藤摸瓜,将收购野生鱼类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和罗某某抓获。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