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合江警方,强力“断流”

  
2022-09-08 10:44:12
     

“走!去缅甸打工,月入过万不是梦!”

看到这样的消息,你心动了吗?

醒一醒!天上不会掉馅饼!

缅北不是天堂,赚钱都是骗局,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

被绑架、非法拘禁、强迫卖淫……但就算是这样,依然有人对赴缅“淘金”抱有幻想,偷越甚至组织偷越国(边)境出境。对待偷越国(边)境赴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合江公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合江县公安局共计办理偷越国边境案件2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5人,移诉33人,公诉20人。

案例一:

2022年8月20日,合江县公安局通过线索核查,发现施某某有偷渡出境到缅甸的嫌疑,随即传唤施某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经审讯,施某某对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0年8月,施某某刷到一条炫富的短视频,受到留言区高薪招聘的蛊惑,经云南偷渡到缅甸。到达缅甸后被安排进行“杀猪盘”工作,完不成工作任务就被威胁恐吓,甚至被殴打,想要逃离则需要赔付巨额的费用。

目前,施某某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2022年8月15日,合江县公安局通过线索核查,发现李某有偷渡出境到缅甸的嫌疑,随即传唤李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经审讯,李某对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0年初,李某在网上看到高薪招工的信息,于2020年3月在云南一边境渡口处,同他人一起乘坐皮划艇到达缅甸邦康。到达缅甸后10余天内不仅没有被安排工作,还需要缴纳高额生活费赎身,迫不得已在一工地谋得工作,不但赚不到钱,而且生存环境险恶,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目前,李某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3月29日,合江县公安局通过线索核查,发现张某有偷渡出境的嫌疑,随即传唤张某到派出所配合调查。经审讯,张某对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0年8月,张某听朋友说缅甸工资高,就同杨某、温某三人结伙偷渡到缅甸南邓,在南邓工地务工,受到非人待遇后返回。

目前,张某等三人因涉嫌偷越国(边)境被依法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偷越国(边)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合江公安劝告违法犯罪分子,放弃侥幸心理,偷越国边境违法,切勿相信所谓的发财梦,掉入违法犯罪的“噩梦”深渊。滞留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员,应尽早回国入境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合警宣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