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建民
9月22日,记者从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自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两部条例将分别于2022年10月1日、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自贡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游华就《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自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作了主题新闻发布。
《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10月1日施行,明确业委会及其成员11个方面的禁止行为。
原《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由2017年9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1月1日实施。
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物业管理矛盾日益凸显,纠纷日趋增多,很多新问题和新矛盾亟待解决,原《条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需要。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阻挠、抗拒业主大会行使职权等11个方面的禁止行为,物业服务人不得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擅自设置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泄露业主信息等10个方面的禁止行为,以及违反后的责任追究。
根据目前小区范围扩大,依法召开业主大会出席人员达到规定的业主人数非常难的现实;关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问题。
2020年12月,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3次主任会决定将制定《自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作为2021年立法计划,全文共计五章二十四条。
在《条例》关于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体系的设计中,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已经建立的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体系,通过登记在册、日常巡查等方式,能够及时发现畜禽养殖导致的污染环境问题,有利于第一时间排查污染源头,防止污染环境。
在《条例》关于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养殖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设计中,明确规定了养殖专业户、散养户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相应的废弃物收集、存贮等配套设施设备。因两者规模不同给环境带来影响不同,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也作不同的要求,让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在享受从事畜禽养殖带来的利益时,也承担与自身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环境保护义务。
《条例》明确了染疫畜禽的处理,因国土空间、农业农村发展等规划调整以及新划定畜禽禁止养殖区域,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导致畜禽养殖户遭受经济损失的,基于对相关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及利益平衡保护,应当依法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