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阳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建民
2022年9月16日,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被告人家中进行了一场有法治、有温度的庭审。
开庭之前,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患有严重肝硬化、肝腹水、胃出血等疾病,行动非常不便,在家休养,法官决定上门开庭审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4月7日,被告人邓某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当日13时43分,车行至自富路22公里加300米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将其带至沿滩区人民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邓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03.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邓某某曾因酒后驾车受过行政处罚,应从重处罚。
法庭根据被告人邓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邓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沿滩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告诉记者: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我们走出法庭,进入被告人住处,接通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主动将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扩大宣传效果,一方面有效震慑犯罪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