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驾车上门送“案款”

  
2022-09-27 17:30:08
     

罗浩伦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建民

“感谢法官给我们送来了救命钱,我们急缺治疗费和生活费了。”申请人妻子含泪谢道。荣县法院执行到一笔赔偿款后,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将1.5万元案款送至卧床在家的范某手中。


申请人范某系乐德镇村民,在替某养殖公司安装灯具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凳跌落至地面,致右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经荣县法院调解,某养殖公司自愿赔偿范某6.3万元损失。经调解书确认后,该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范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范某摔伤后,只能卧床在家,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其全家失去了唯一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被执行人以自己也未能收到他人欠款为由,拖延履行,人民法院遂冻结了其公司账户,并告知公司法人如果拒不履行将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手段,该养殖公司主动联系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履行事宜,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并将1.5万元案款交至法院。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范某卧床在家,且急需这笔钱生活,执行法官遂驱车前往范某住所,将案款交付到其手中。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