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驻省成都戒毒康复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2022-09-28 10:32:47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周靖


9月28日,记者从省戒毒管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对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的要求,全力推进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提升场所执法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近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驻省成都戒毒康复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暨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召开,省戒毒管理局所政管理处处长蒋文剑,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丽鸿,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党委书记傅强等领导出席揭牌仪式暨启动大会。



启动大会上,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丽鸿与省康复所党委委员、副所长邓渊现场签发了《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方案(试行)》,与省戒毒管理局所政管理处处长蒋文剑、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党委书记傅强共同为检察官办公室揭牌,标志着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在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全面启动。

傅强代表所党委向长期关心支持的驻地党委政府及政法各职能部门表示衷心感谢,向双流区人民检察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有利于提高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执法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有利于有效维护场所管理戒治秩序,切实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同时傅强书记慎重表态,康复所全体民(辅)警将自觉主动接收检察机关全方位、全流程的检察监督,支持配合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并全力做好驻所检察监督服务保障工作。

胡丽鸿就下一步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她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将围绕工作目标,切实履职尽责,秉持“双赢共赢多赢”的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机制建设,规范试点工作,将在已有的《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方案(试行)》基础之上,结合工作开展情况,与康复所就试点工作进一步细化措施,将试点工作做深做实;三是多元化监督,提升工作质效,今后将采取联席会议、协助配合、信息共享、联合调研等多种机制、做法,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重要案情等进行会商研判,重点围绕试点方案规定的六个方面开展检察监督,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会后,胡丽鸿一行还到所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察看了管理区运行情况,同时实地到“驻成都戒毒康复所检察官办公室”对执法网上审批流程运行进行了详细了解。

编辑:徐雯夏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