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诗柯
9月27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出台《关于企业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相应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意见》明确,企业在成都市青羊区申请企业设立、变更住所登记、申报年报时,应先行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并承诺对住所和填报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年报完成后,企业若变更住所或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据介绍,法律文书送达是保障当事人诉权的重要一环,青羊区实行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机制,有助于企业等商事主体及时精准接收法律文书,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质效,促进审理、执行提速。
下一步,青羊法院将积极落实该项机制,助力市场主体提升诚信意识,加快推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辖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