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播撒法治阳光

  
2022-09-28 14:52:03
     

曾方,男,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古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工作20余年来,曾方心里始终坚守着这样的信念:丹心不移、用心办案、初心如磐。




丹心不移,坚守为民初心

从人民教师到人民法官,从手执书卷授业解惑润泽心灵,到头顶国徽肩抗天平定分止争,曾方始终坚守为民初心。
曾方1992年开始担任古蔺县皇华中学教师,2001年到古蔺县蔺阳中学任教。在任教的10年间获得了同事和学生的一致好评,直到今天,每年的教师节都会有曾经的学生给他发来一条条祝福的短信。
2012年,曾方到古蔺县人民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的10年以来,他承办各类案件8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600余件,民事案件100余件。在工作中,他敢于迎难而上,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始终秉承“排民忧、解民难、化民怨、凝民心、促和谐”的爱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判工作组副组长。在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过程中,他积极组织宣传动员,全面收集、报送案件线索。在承办何某某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曾方共参与案件协商讨论会6次,起草制定了详细的庭审工作预案。该案经过5天的庭审成功审结,得到了市扫黑办和上级法院的肯定与好评。曾方多次组织古蔺法院“泸法麒麟”普法分队到学校、企业、村组开展法治宣讲,受众超过一万人。

用心办案,播撒法治阳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果敢专业,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法与情、兼顾法与理,力争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铁案。其中,2015年审理的曾某某等诈骗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典型案例;2017年审理的被告人刘某某污染环境案,被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拍摄成专题片;2018年审理的赵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在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栏目播出。
在被告人曾某某、余某某、陈某某诈骗罪一案中,他得知被告人曾某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便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人曾某某、余某某的家中,在被告人曾某某家的院坝内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古蔺县电视台记者进行了全程采访报道。该案在古蔺县电视台播出后,起到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同时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当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初心如磐,尽显党员本色

作为一名资深法官,曾方注重工作中的“传、帮、带”,积极参与“青蓝工程”,对年轻干警总是耐心传授指导,热心帮带新同志和年轻法官。
在审判工作岗位上,他始终保持清醒,坚持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本色,坚持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在生活中,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用自己实际行动诠释着共产党员的初心。
因工作表现突出,曾方近年来被评为“古蔺县禁毒先进个人”“古蔺县优秀共产党员”“泸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个人”“四川法院庭审标兵”“四川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

“变的是阅历,不变的是初心”,曾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