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诗柯
近日,都江堰市法院10余名执行干警和法警,顶着似火骄阳,赶往执行现场挥汗奋战,历经4小时终成功腾退了近3千平米的汽修厂房,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2月17日,五孚公司与黄某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五孚公司将厂房及空坝近3000平米等转租给黄某使用,租赁期限为十年,租金为每年19万元,支付方式为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租金。但黄某在支付了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的12万元租金之后,剩下的7万元一直拖欠未付,五孚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起诉至法院。都江堰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五孚公司与黄某2016年2月17日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黄某自行腾退并搬离租赁厂房,并按照年租金19万元标准向五孚公司支付至腾退日止的未付租金及租赁物占用使用费。
判决生效后,五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沟通协调,督促黄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黄某依旧我行我素,支付完拖欠的租金后,一直拒绝主动腾退并搬离该租赁厂房,对法院腾退公告置若罔闻。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都江堰法院依法对案涉厂房进行强制腾退,由于该厂房施工工人及机械设备众多,执行环境较为复杂,执行法官对腾退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带领11名法警协同执行人员奔赴现场。最终,经过4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完成腾退,顺利将标的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