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捕捞悔不当初 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2022-08-05 20:31:56
     

莫为一时口腹之欲,触碰法律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

2022年8月1日,万某使用违规网具在洪雅县柳江镇洪江村吴河河道内非法捕鱼被柳江镇派出所民警当场挡获,接到派出所电话后,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立即赶赴派出所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过程中渔政执法人员对万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进一步向其宣传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万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并承诺从此绝不再从事非法捕捞等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弥补过错,万某自愿购买价值3000元的鲤鱼鱼苗放入吴河,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严惩不是目的,我们希望运用‘刚柔相济’的执法模式,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让违法捕捞者主动成为护渔人,共同守护洪雅生态资源。”今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结合行政处罚、宣传教育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努力以“执法蓝”呵护“生态蓝”,共同守护母亲河青衣江的生态资源。

(伍静 宋明刚)

编辑:谢梦吟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