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告患者没付住院费 荣县法官到医院去调解

  
2022-08-08 19:13:50
     

杨书敏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建民

“小谢,被告吴某今天有没有治疗安排?”

“经过电话沟通,吴某今天下午无治疗安排。”

“好,那我们去荣县某医院组织双方调解吧。”

下午三点,荣县法院的刁法官和法官助理来到了荣县某医院。

为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荣县法院的“红梅党员法官”前往荣县某医院开展上门调解,妥善化解了医院与吴某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今年6月,荣县法院收到荣县某医院诉吴某拖欠医疗费用的起诉状。经了解,2018年吴某因工伤导致瘫痪,多次在荣县某医院就医,除去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费用,吴某还欠医院9000余元未支付,医院多次向吴某进行催收,但吴某因瘫痪失去劳动能力,无法获得收入,无力支付医疗费用,遂引发诉讼。

在了解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吴某系残疾人,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遂前往医院开展调解,组织双方沟通交流。

吴某瘫痪在床,现在确实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经济收入,能否在一定限度内减缓吴某的缴费压力?

经过承办法官释法析理述情,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支付医疗费用的调解协议。

编辑:徐雯夏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