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郭建民
8月17日,本报全媒体记者从荣县公安局获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荣县警方全力打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持久战,已侦办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件,扣押、收缴禁用渔具5套。
据荣县公安局负责人介绍,荣县地处长江上游、沱江、岷江水系之间的低山丘陵区,县域范围内有天然水域18条,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非法捕捞给荣县天然水域内造成了生态资源损毁。
全荣县公安机关建立了有奖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交、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一方面加强警种协作、所队联动,充分发挥各专业警种优势,认真开展天然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据了解,“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30余人次;与行政职能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巡查12次;清查农贸市场31处,渔具店18家,餐饮场所125处,开展普法宣传4余次。
“百日行动”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全力做好禁捕宣传工作,加强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做到重点水域、沿河居民、涉渔门店宣传全覆盖。不仅以横幅、标语、传单、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民辅警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方式,持续宣传报道各地打击工作成效。
7月初,荣县公安局留佳派出所对使用地笼网在小井沟水库中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胡某某立案侦查,现场查获五副地笼网。
荣县公安机关对非法捕捞涉渔犯罪重点环节全链条打击,在短时间内营造了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在打击同时,以案释法、公布典型案列,深化群众对非法捕捞危害性的认识,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通过宣传教育和专项打击,在荣县,已基本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买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