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2男子擅自外出游泳 违反防疫规定被行政处罚

  
2022-08-25 15:22:20
     

杨烈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牟廷河

8月24日晚,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水上派出所通过巡查发现,男子李某(男,59岁,顺庆区人)、杜某(男,55岁,高坪区人)无视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违反“静态管理”规定,擅自外出到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二段嘉陵江中游泳,经民警反复劝导拒不配合,增加疫情防控风险。2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杜某作出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义务。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编辑:夏修露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